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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承诺书

时间:2019-04-24 09:28:11 来源:原创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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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遵守国家及江西省的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做好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特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本单位承诺,严格落实《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条例》以及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不出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2、大力开展以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定期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配齐并定期检验、维修、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使用合格消防产品,不采用防火性能达不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选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私拉乱接临时电线,配电箱盒安装保护装置,不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4、认真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中提出的火灾隐患,承诺按照监督检查意见前将火灾隐患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自行停产停业,以确保消防安全。生产、经营过程中,本单位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值班执勤,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不在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内设置居住场所。在经营活动结束后,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切断电源。

以上系我单位做出的保证,我单位将信守承诺,若有违反上述保证内容,我单位将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江西省消防条例》等消防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

抚州市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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